金融机构在动产融资过程中面临着多种典型风险,这些风险若得不到有效管理和控制,可能会对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以下是对这些风险的详细分析及相应的解决方案。
【(2020)黑01民终2874号】某集团齐齐哈尔直属库租用A公司仓库收储玉米。A公司以某公司出具的仓单向哈尔滨某银行质押融资。仓单项下的货物是A公司2号库内的粮食。某集团齐齐哈尔直属库和哈尔滨某银行对2号库内玉米权属产生纠纷,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哈尔滨某银行对货物权属没有尽职调查,不符合善意取得条件,2号库内的玉米属于某集团齐齐哈尔直属库。
贷前尽职调查是《商业银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法定义务,无论是法律还是监督管理的机构对银行的尽职调查谨慎性的要求都要比普通商事主体严格。通常金融机构在货权背景调查、存货场景、货物的其他权利负担等方面疏于调查,同时也存在尽职调查执行的证据不充分问题。
【(2019)豫04民初70号】A公司以12000万元原煤质押担保及四条铁路线提供抵押担保向某联社申请借款人民币8000万元,质物由B公司监管,A公司到期未还款,其后出现质押煤炭大部分丢失。A反诉某联社和B公司要求赔偿质物,结果败诉。同时法院认定质押物进行了货物清点、移交,完成交付,且质权人将质物特定化,视为占有,质权人质权设立并对剩余质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同时监督管理过程中记录详实,证据链充足,可视为质物谨慎保管,不承担质物灭失赔偿责任。
【(2018)辽民终585号】某谷物公司以玉米,某村镇银行委托A企业监管。在监督管理过程中质物灭失,某村镇银行向法院起诉A企业,赔偿质物损失。法院认为,双方都存在过错。某村镇银行没办法提供质物真实存在并交付的证据。A企业在没有清点货物数量品质情况下在文件上盖章,监督管理过程中没有盘点。A企业按过错比例承担30%补充赔偿责任。
货物交付是货物所有权和质权确权的关键环节,也是司法判例中常见的纠纷争议问题点,通常在交付环节存在交付瑕疵,使得权利不设立、权利生效时间不准、交付标的错误等各种问题。
【(2014)苏中商终字第01272号】A银行以长江库中库存钢材为质押物,并委托A公司监管质物,但未做明确区分标识;B银行同样声称对质物享有质权。结果法院判A银行败诉,原因是A公司没做特定化,也没有公示牌。
因为存货混放而造成的货权争议非常多,有的是货物属性使得难以区隔,有的是操作层面简易地处理不区分,若发生损毁,质量和数量偏差,就会引发货物权属争议,甚至产生“哄抢”。
【(2016)京0102民初11681号】A公司将车辆及相应的合格证质押给某银行,某汽车公司对质押物进行监管。随后总价值1000万元的30辆车,被A公司私自出售,已经不在某汽车公司的保管之下,但某银行仍保留该30辆车的合格证及钥匙。某银行主张对质押车辆享有优先受偿权。结果败诉,因为法院认为某银行作为质权人已经丧失了对质物的占有,因此质权灭失,合格证和车钥匙不是汽车的权利凭证。
持续占有问题往往与权利是否生效有关,在具体业务中,在大宗商品交易和融资业务中,货物通常是委托第三方来管理,不少纠纷发生在委托监管环节。
【(2019)最高法民终1938号】金融机构委托监督管理的机构对价值5500万元煤炭进行监管,但由出质人付费,监督管理的机构因出质人长期拖欠费用,向银行发出解除监管通知书后撤离监管场所,最后金融机构质物灭失,造成本次质押失效,监督管理的机构因尽职履责,无需赔偿质物损失。
由于存货大多放在第三方仓库,委托第三方仓储机构监管则必须要格外注意监管问题。在法院裁定中,多数情况下,监管公司是不是履行合同约定的监管义务并尽职履责,是衡量要不要承担赔偿相应的责任以及赔偿责任大小的依据,这与金融机构的主张预期差异较大。
【(2017)辽民初102号】多家企业、金融机构对粮库内粮食主张货权,本案中贸易公司出具的粮权证据存在自相矛盾,且证据链条不完善,缺乏来源、入库等相关证明,导致丧失5000吨稻米的粮权。
近36.6%的案例中存在证据问题,证据问题和其他风险问题也有某些特定的程度的重合,其他货权问题大多是在探讨事实依据,证据问题是在探讨支持相关事实行为的留痕以及留痕的准确性问题。从尽职调查、交付、占有、特定化、登记公示等一系列货权成立涉及的环节都存在证据效力的问题。
以上风险示例正是中仓登司法判例研究组通过检索、抽样4259例货权纠纷司法判例总结出的典型风险。由于动产融资涉及多个环节和多个主体,货权的确权和保护成为银行面临的重要挑战。在司法实践中,动产交付、持续占有、仓库及货物的特定化、存货监督管理的机构的选择及证据链的完整性等问题,都是影响银行担保物权实现的关键因素。
中仓登支持金融机构动产押品管理体系建设。押品管理系统内置仓、货、权管理的通用风控规则,帮助商业银行实现锁定仓库、锁定货物权属、回收现场监管证据,形成押品权属的证据链全套服务,同时也支持金融机构将监管项目委派给监督管理的机构实施现场管理,以此来实现业务系统匹配,做到有效公示、动态管理和实时存证。
动产融资领域业务开展和风险管理涉及仓库、货物、仓单、货权、监管等多个业务环节,涉及法律、市场、技术等多个层面,中仓登针对金融机构开展存货融资领域的典型风险点提供业务规则解决方案,通过建立完整的准入标准、制定明确的风控流程、制定业务流程和管理办法等方式建立起一套业务规则。
中仓登联合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中国物资储运协会等共同发起申报和修订了多项标准,包括国标、行标、团标、地标,涵盖了“仓库元数据基础、仓库身份标识、存货监管技术规范、仓单要素与仓单运营”等标准规范,形成了完整的标准支持体系。同时,在已有成果基础上,共同开展了仓储融资服务生态体系建设行动计划,在增强风险管控能力方面、提升业务效率与服务的品质方面、促进市场创新与发展方面,生态体系汇聚了不相同的领域的专业机构和人才,以共同探索创新融资模式、金融理财产品和服务方式,为各方带来更多价值和机遇,一同推动动产融资业务的稳健发展。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